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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8章 最后一位旗人


李青云停下脚步。

他没有理会那个狼狈逃窜的西装男,目光只是饶有兴致地,落在那位追打人的老头身上。

雾气很浓,鬼市里的人影都显得模糊。

但那个老头,却异常清晰。

他衣衫褴褛,那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上,打着好几个颜色不一的补丁,脚上的黑布鞋,鞋面已经磨破,露出了里面的棉絮。

可他挥舞着那根鸡毛掸子的动作,却不见丝毫的狼狈。

手腕翻转,腰背挺直,每一下都带着风声,竟有一种老帅在沙场上,指点江山的架势。

直到西装男的身影彻底消失在浓雾里,老头才停下来,拄着鸡毛掸子,微微喘着气。

他转过身,重新走向自己的摊位。

李青云的目光,像一把手术刀,细细地剖析着这个人。

那爷,那震东。

叶赫那拉氏的后裔。

头发已经花白,却用发蜡一丝不苟地向后梳着,即使在这样潮湿的雾气里,也没有一根乱发。

他的手很瘦,手指修长,骨节分明,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,没有一丝常年干粗活留下的老茧和油污。

最引人注目的,是那双眼睛。

在昏暗的鬼市里,那双眼睛亮得吓人,像两盏探照灯,又像两把锥子。

眼神里没有落魄文人的颓唐,只有一股子,看谁都像看土鳖的,蔑视众生的傲气。

被赶走的西装男,心有不甘,在远处的人群里骂骂咧咧,声音不大,却足够刺耳。

“老东西,给脸不要脸。”

“那个破扳指,给你五千都不卖,你他妈等着饿死吧。”

那爷听到了,他只是挺了挺本就笔直的腰杆,从鼻子里,发出一声冷哼。

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。”

他的声音不高,却字字清晰,像一颗颗小石子,砸在鬼市这潭死水里。

“那是康熙爷当年赏给我祖上的物件,卖给你这种,专倒腾假货去国外的汉奸。”

他顿了顿,一字一句道。

“脏了我的手。”

李青云的嘴角,微微上扬。

就是他了。

和前世记忆里那个宁折不弯的倔老头,一模一样。

前世,这位爷是潘家园唯一的清流,也是后来那场惊动京城的“博古斋赝品案”里,唯一敢站出来指证赵家的关键人物。

可惜,他死的太早了。

在赵家动用雷霆手段之后,这位最后的旗人,穿着他最体面的一身长衫,从京城最高的桥上,跳进了冰冷的护城河。

死的时候,手里还紧紧攥着那枚康熙扳指。

这一世,李青云不会让悲剧重演。

这种人,是真正的国士。

国士,不该死于宵小之手。

李青云迈步上前,穿过稀疏的人群,走到那爷的摊位前。

他没有说话。

只是从口袋里,掏出一根“中华”烟,用一种极其老派的手势,递了过去。

他的双手,捧着那根烟。

虎口微微张开,食指与中指并拢,将烟身夹住,恭恭敬敬地,递到那爷的面前。

这是满清遗老之间,才懂的“敬长”礼。

代表着晚辈对长辈的最高敬意。

那爷锐利的眼睛里,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讶。

他那张因为愤怒而紧绷的脸,线条柔和了几分,眼神里的戾气,也消散了不少。

他上上下下,仔仔细细地,打量了李青云一眼。

这个年轻人,穿着普通,但那双眼睛,深不见底。

他不像鬼市里那些倒爷,眼神里全是贪婪和算计。

也不像那些附庸风雅的凯子,眼神里透着愚蠢和虚荣。

他的眼神,很静。

静得像一口古井。

那爷迟疑了一下,还是伸出那双修长的手,接过了烟。

他没有点燃,也没有夹在耳朵上。

只是把烟,放在鼻尖,轻轻地闻了闻。

那姿态,像是在品鉴一杯陈年的普洱。

“小辈,懂规矩。”

那爷终于开口,声音沙哑,带着京城老炮儿特有的腔调。

“哪旗的?”

李青云微微一笑,摇了摇头。

“不是旗人,是汉人。”

那爷的眉毛,几不可见地挑了一下,眼神里,又恢复了几分审视和疏离。

李青云不卑不亢地看着他,继续说道。

“但我知道,这潘家园里,鱼龙混杂,卖什么的都有。”

“只有您这儿。”

他顿了顿,目光扫过那爷摊位上那些零碎的物件,声音清晰而坚定。

“卖的是骨气,不是物件。”

这句话,像一根羽毛,轻轻地,却精准地,挠到了那爷心里最痒的地方。

那爷愣住了。

他看着眼前的年轻人,眼神里的疏离,再次融化。

他活了六十多年,还是第一次,听到一个汉人小子,对他说出这样的话。

他重新打量着李青云,仿佛想把他看穿。

而李青云的目光,则落在了他的摊位上。

那爷的摊位,很奇怪。

没有一件整器。

地上铺着一块破旧的蓝布,上面零零散散地,摆着的全是瓷片。

一片碎掉的汝窑天青,釉色温润如玉,开片细密如蟹爪。

一块裂开的官窑残底,紫口铁足的特征,无比明显。

还有几片元青花的碎片,上面的苏麻离青料,深入胎骨,晕散自然。

在懂行的人眼里,这些残片,每一片都价值连城,是研究古代瓷器最宝贵的标本。

在俗人眼里,这就是一堆从垃圾堆里刨出来的,碎碗片子。

就在这时。

一阵嘈杂的脚步声,由远及近。

几个流里流气的年轻人,推开人群,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。

他们统一穿着黑色的夹克,上面印着“博古斋”三个烫金大字。

领头的,是个三十多岁的胖子。

满脸横肉,脖子上戴着一条小指粗的金链子,一张嘴,就露出一颗包着金壳的门牙,在昏暗的灯光下,闪着俗气的光。

是博古斋的经理,刘金牙。

赵家在潘家园的白手套,也是一条最忠诚的狗。

刘金牙走到那爷的摊位前,看都没看李青云一眼,直接抬起脚,一脚踢飞了那爷面前的一块汝窑瓷片。

那片价值连城的瓷片,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,掉进不远处的泥水里。

“那老头。”

刘金牙的声音,像破锣一样难听。

“这个月的摊位费,该交了。”

他用那只穿着锃亮皮鞋的脚,碾了碾地面,一脸的嚣张跋扈。

“今天要是交不上,信不信老子把你这堆破烂,全给你砸了。”

那爷气得浑身发抖,那张刚刚缓和的脸,瞬间涨成了猪肝色。

他指着刘金牙,嘴唇哆嗦着,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。

他兜里,确实比脸还干净。

别说摊位费,就是今天早上的两个馒头钱,都还没着落。

刘金牙看着那爷那副敢怒不敢言的样子,脸上的狞笑,更浓了。

他似乎很享受这种,把一个有骨气的老头,踩在脚下的快感。

他的目光,落在了那爷一直攥在手里的那枚扳指上。

那是一枚羊脂白玉的扳指,通体温润,上面用微雕的手法,刻着山水楼阁,一看就不是凡品。

刘金牙的眼里,闪过一丝贪婪。

他举起脚,对着那爷攥着扳指的手,就要狠狠地踩下去。

“老东西,交不出钱,就拿东西抵。”

那爷的眼睛,瞬间红了,他死死护住自己的手,像一头护崽的苍狼。

就在那只四十二码的皮鞋,即将落下的瞬间。

一只手,轻轻地,按在了刘金牙的肩膀上。

力道不大,却让他那一百八十斤的身体,再也无法下沉分毫。

刘金牙不耐烦地回头,刚想骂人。

却对上了一双冰冷的,毫无感情的眼睛。

李青云的声音很平静,像是在谈论今天的天气。

“这摊位费,我替他交。”

他顿了顿,目光转向那片掉进泥水里的汝窑瓷片,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。

“不过。”

“这瓷片你踢碎了,得赔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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