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00章 唯死而已
那一记清脆的耳光,像是一个休止符,将金河会所内所有的喧嚣、愤怒和迷茫,都强行按下了暂停。
然后,我从所有人的视线里,彻底消失了。
我的手机关了机,切断了与这个喧嚣世界最后的联系。
青龙找不到我,徐晴雪找不到我,陈九斤也找不到我。
整个金河县的地下世界,都因为三天后那场注定血流成河的约战而风声鹤唳,暗流涌动。
所有人都以为我正躲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,秘密地调兵遣将,准备着一场惊天动地的大火拼。
他们都猜错了。
我谁也没找,哪里也没去。
我去了唯一能感受到片刻安宁的地方——城隍庙后面的那片连绵大山。
夜,深得像一泼浓墨,将整个山林浸染得一片漆黑。
山风穿过林间,发出呜呜的声响,像是在低语,又像是在哭泣。
我独自一人,坐在一条潺潺流淌的小溪边。
面前,升起了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,橘红色的火焰贪婪地舔舐着黑暗,将周围的树影拉扯成各种张牙舞爪的怪兽,投射在冰冷的岩石上。
溪水清澈见底,倒映着天上的疏星和地上的篝火,像一条流淌的,破碎的银河。
我从那晃动的水影里,看到了自己的倒影。
脸颊上,那个淡淡的五指印依旧清晰可见。
火辣辣的疼痛感早已消失,但徐晴雪那双充满了失望、痛苦与决绝的眼睛,却像两枚烧红的烙铁,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,每一次呼吸,每一次心跳,都伴随着灼烧般的刺痛。
我拿起一根湿漉漉的树枝,无意识地拨弄着面前的篝火,看着无数火星在噼啪声中飞溅而起,奋力地冲向黑暗,然后又在瞬间化为乌有,无力地坠落。
像极了我自己。
三天后,落马滩,我一个人去。
这个决定,在说出口的那一刻,连我自己都觉得荒唐。
那无异于自寻死路。
吴志豪会带多少人?
一百个?两百个?还是更多?
他会把他能调动的所有力量,都毫无保留地压上来,将我彻底撕碎,以泄他丧弟之痛。
我再能打,终究也是血肉之躯。
我的力量有极限,我的体力会耗尽。
当上百把砍刀同时向我挥来,我唯一的结局,就是被剁成一滩模糊的肉酱,然后像一块垃圾一样,被扔进冰冷的金河。
难道,我李阿宝波澜壮阔,却又短暂得可笑的人生,就要到此为止了吗?
为了一个该死的杂碎,为了所谓的江湖道义,为了那点可怜的,不愿连累兄弟的“英雄气概”,就这么窝囊地,毫无意义地结束?
我忍不住发出一声低沉的苦笑,笑声在寂静的山谷里回荡,显得那么苍凉和无力。
我随手将那根树枝扔进火堆,火焰猛地蹿高了一截,映着我脸上那份无法掩饰的迷茫和疲惫。
我的思绪,不由自主地,像断了线的风筝,飘回了很久很久以前。
飘回了那个还没有沾染上赌博恶习的父亲,还活着的,贫穷却又温暖的年代。
我对母亲没有任何印象,听村里的老人说,她生我的时候大出血,没能从那间破旧的乡卫生院里走出来。所以,我的整个童年,都只有父亲一个人。
那个时候的父亲,远不是后来那个被赌债逼得双眼通红,人格扭曲,甚至想把我卖掉换钱的赌鬼。
他只是一个憨厚木讷,不善言辞的中年男人。
他在乡里的砖窑厂上班,那是个能把人活活烤干的鬼地方。
他每天天不亮就出门,天黑透了才拖着一身疲惫回来,赚一点微薄得可怜的薪水,来养活我们父子俩。
他身上总有一股洗不掉的烟熏火燎的味道,指甲缝里永远是黑色的,脸上也总是灰扑扑的,只有在笑的时候,才会露出一口因为常年抽劣质卷烟而微微发黄的牙齿。
我记得有一年夏天,天气热得像个巨大的蒸笼,村口的狗都耷拉着舌头,一动不动。父亲在砖窑里干了一整天,下班回来时,整个人像是刚从墨汁里捞出来一样,浑身上下,连头发丝里都滴着混杂着汗水和煤灰的黑水。
他一句话没说,只是坐在门槛上,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。然后,他像是想起了什么,咧嘴一笑,变戏法似的,从他那破旧的中山装口袋里,摸出一颗用油纸仔细包着的糖。
那是镇上小卖部里卖的水果糖,五颜六色的,我只在过年的时候才能分到一两颗。
他把那颗微微有些融化,粘在油纸上的糖,小心翼翼地剥出来,塞进我的手里,他那粗糙得像砂纸一样的手掌,布满了老茧和被砖块磨破的新旧伤口。
“吃吧,阿宝。”他咧嘴笑着,看着我的眼神里,充满了宠溺。
我把那颗来之不易的糖放进嘴里,一股酸酸甜甜的味道瞬间在舌尖上化开。那是我记忆里,最甜美的味道。我小心翼翼地含着,不舍得咬碎,然后把糖举到他嘴边,含糊不清地说:“爸,你也吃。”
他却像被烫到一样,猛地摇了摇头,摆出一副嫌弃的表情:“爸不爱吃甜的,那玩意儿齁得慌。你吃,你吃,小孩子家家的才喜欢。”
我信了。
我信了整整十年。
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,那天他为了给我买这颗糖,在回家的路上顶着毒辣的太阳,多走了三里地的山路,就为了去镇上唯一的小卖部。而他自己,连一瓶五分钱的冰棍都舍不得买。
我还记得,那时候家里穷,买不起村里人人都有的二八大杠自行车。
每次去十里外的镇上赶集,都要翻过两座山。
我人小腿短,没走多远就累得气喘吁吁,跟不上他的步伐。
他也不说话,只是沉默地在我面前蹲下身,拍拍自己那并不宽阔,却无比坚实的肩膀。
我就会心领神会地,手脚并用地爬上去,稳稳地骑在他的脖子上。
他的肩膀,是我童年时代最稳固,最安全的王座。
坐在上面,我的视野一下子就开阔了。
我可以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,可以看到山脚下炊烟袅袅的村庄,可以看到连绵起伏,望不到尽头的青色山脉,还可以看到天空中自由飞翔的鸟儿。
他一边走,一边用他那并不丰富的词汇,给我讲着那些他自己都半懂不懂的山里故事。哪里有野兔窝,哪里的野果子能吃,哪里的溪水里有小鱼。
他甚至会指着天上的星星,告诉我,最亮的那一颗,是他给我起名字时看过的那一颗。
他的话语很笨拙,故事也一点都不精彩,但我却听得津津有味。
因为他的声音里,有一种让人无比心安的力量。在那颠簸的王座上,我常常听着听着,就睡着了。
有一次,我和邻居家的孩子打架,为了抢一颗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,已经磨得看不清花纹的玻璃弹珠。
我被那个比我高大半个头的孩子按在泥地里,脸上被他尖利的指甲挠出了几道深深的血印子,火辣辣地疼。
父亲回来后,看到了我狼狈的样子,和他脸上那几道刺眼的伤口。
他没有像别的家长一样,不分青红皂白地就抄起扫帚打我,或者怒气冲冲地拉着我去找对方算账。
他只是默默地打来一盆干净的井水,用毛巾沾湿了,小心翼翼地帮我擦去脸上的泥土和血迹。
他蹲下来,用他粗糙的手指,轻轻地碰了碰我脸上的伤口,用那双总是带着疲惫的眼睛看着我,问了两个问题。
“疼吗?”
我憋着眼泪,倔强地摇了摇头。
他又问:“打赢了吗?”
我再也忍不住,哇的一声哭了出来,用力地摇着头。
他沉默了很久,久到我以为他要骂我没用。可他没有。
他只是叹了口气,然后看着我的眼睛,用一种前所未有的认真语气,对我说了一句话。
那句话,像一颗钉子,深深地钉进了我年幼的记忆里,直到今天,依旧清晰。
他说:“阿宝,记住了。以后跟人打架,就要想着打赢。要是觉得自己打不赢,就跑,跑得越快越好,别当个傻子,杵在那儿让人白打。”
那是一个最朴素的父亲,教给儿子的,最简单,最原始的生存法则。
不是什么冠冕堂皇的大道理,却比任何大道理都实在,都管用。
打得赢就打,打不赢就跑。
别当傻子。
篝火的火苗,渐渐小了下去,光芒变得微弱。
几颗倔强的火星在噼啪声中炸开,将我从温暖得令人心碎的回忆里,猛地拽回到了这冰冷刺骨的现实。
父亲那张憨厚、疲惫,却总是带着讨好笑容的脸,渐渐在黑暗中模糊。
取而代之的,是徐晴雪那张流着泪,写满了失望与痛苦的脸。
是青龙、陈九斤他们焦急、不解,却又无可奈何的脸。
是吴志龙死前那张扭曲、惊恐,又充满难以置信的脸。
最后,所有人的面孔,都像水中的倒影一样破碎,消失了。
只剩下溪水里,我自己的那张脸。
那张脸上,有迷茫,有疲惫,还有一丝连我自己都读不懂的……深入骨髓的孤独。
父亲一辈子教我的,是如何活下去。
可我,却一步一步,把自己逼上了一条必死的绝路。
我到底在干什么?
我究竟,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?
一个为了兄弟义气,慷慨赴死的英雄?
可这份“英雄气概”,换来的却是徐晴雪的耳光,是兄弟们的担忧,是所有关心我的人,即将要面对的无尽痛苦。
这真的是对的吗?
父亲的话,又在耳边响起。
“别当个傻子,杵在那儿让人白打。”
我现在的所作所为,不正是那个杵在那儿,等着被上百人活活打死的,最大的傻子吗?
我一直以为,我的力量,我的拳头,就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最终答案。
我能打,我能杀,所以我能赢。
可现在,我才发现,当敌人强大到一定程度时,纯粹的力量,是多么的苍白和无力。
我答应吴志豪,是别无选择。
我让我的人别去,是不想他们为我白白送死。
然后,我自己去送死。
这一连串的决定,看起来是那么的合乎“道义”,那么的“有担当”。
可这真的解决问题了吗?
没有。
我死了,吴志豪赢了,金河会所会散,我的兄弟们树倒猢狲散,徐晴雪会一辈子活在痛苦里。
这……就是我想要的结果吗?
一阵刺骨的山风猛地吹过,将最后一丝火苗彻底吹熄。
世界,在瞬间陷入了绝对的黑暗和冰冷。
我猛地打了个寒颤,不是因为冷,而是因为一种前所未有的清醒。
我错了。
错得离谱。
我一直都在用混混的思维,去解决问题。打,杀,拼命。
但我忘了,我不仅仅是个混混。
父亲教我的,是“打不赢,就跑”。
“跑”,不是懦弱的逃避。
在绝对的劣势面前,“跑”是一种智慧,是为“打赢”保留火种的唯一方式!
可我李阿宝之所以走到今天。
就是因为从来没跑过。
从来没后退过。
死?
又有何惧?
愿赌服输。
如果再重来一次,在吴志龙如此羞辱自己的情况下。
我也会毫不犹豫的下手弄死他!
我双手枕在脑后往后一趟,望着漫天星河。
突然不纠结了。
唯有死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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